直接抒情和间接抒情有什么作用?(一分钟了解直接抒情和间接抒情)
一、直接抒情:写作者不借用其他方式而直接地倾吐胸中的感情,也称为“直抒胸臆”。
在现代诗文中,有许多直接抒情的佳作。例如秦牧在《土地》的结尾写道:“让我们捧起一把泥土来仔细端详吧!这是我们的土地呵!怎样保卫每一寸的土地呢?怎样使每一寸土地都发挥它的巨大的潜力,一天天更加美好起来呢?党正在领导和率领着我们前进。青春的大地也好像发出巨大的声音,要求每一个中国人民都作出回答。”再如赵恺的诗《我爱》中的诗句:“我爱我柳技削成的第一枚教鞭,/我爱乡村小学泥垒的桌椅。/我爱篮球,它是我青春的形体。/我爱邮递员,我绿色的爱情在他绿色的邮包中栖息。”
二、间接抒情:写作者不是直接出来抒发对人物、事物的感情,而是在叙述、描写和议论中渗透自己的强烈感情,或者借人物之口来抒发自己的感情。
间接抒情有以下三种方法:
(一)通过叙述抒情:这是一种寓情于事的抒情方法,称为叙述性抒情。其特点是用充满感情的笔调进行叙述。
(二)通过描写抒情:这是在描写人物尤其是描写景物时进行抒情的方法,可称为描写性抒情。写作时须把感情倾注、融会在描写之中,使描写带有鲜明的感情色彩。
(三)通过议论抒情:这是一种附情于理的抒情方法,可称为议论性抒情。运用这种抒情方法,应注意它与一般议论有所不同,这里的议论只是抒情的手段,是为抒情服务的。在写作时,不需要交代论据,也不必进行论证,只要用饱蘸浓郁感情的语言来议论人物、事物、景物,就可达到通过议论进行抒情的目的。
抒情的方法是受抒情的方式影响或决定的;而抒情的方式、方法则又是受抒情的内容影响或决定的。也就是说,必须根据所抒之情确定抒情之法。
叶圣陶在《作文论》中指出:“抒情的工作,实在是把境界、事物、思想、推断等等,凡是用得到的足以表出一种情感的一一抽出来,融会混合,依着情感的波澜起伏,组成一件新的东西,可见这是一种创造。但从另一方面讲,工具必取之于客观,组织又合于人类心情之自然,可见这不尽是创造,也含着摹写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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