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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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力:北风<3级
  • 相对湿度:78%
  • 紫外线强度:
  • 气压:951 kPa
  • 降雨概率:2%
  • 能见度:18km(公里)
数据更新于:2024-04-29 11:30
  • 今天白天
    最高温度:21℃
  • 今天夜间
    最低温度:8℃

万州大周镇天气预报24小时详情

万州大周镇未来一周天气预报

万州15天天气>>
  • 星期一4月29日8℃ ~ 21
  • 星期二4月30日9℃ ~ 24
  • 星期三5月1日小雨10℃ ~ 12
  • 星期四5月2日10℃ ~ 16
  • 星期五5月3日小雨11℃ ~ 14
  • 星期六5月4日多云10℃ ~ 16
  • 星期日5月5日小雨12℃ ~ 16

万州大周镇15天、30天天气预报

万州30天天气>>

    重庆市万州区大周镇天气、简介

    大周镇今天白天晴,最高气温21℃北风;夜间晴,最低气温8℃东风;

    大周镇位于长葛市东北部,郑州、许昌、开封三市交界处,全镇总面积64平方公里,辖35个行政村,6万口人,是长江以北最大的废旧色金属集散地,国家级和省级“重点镇”,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中州名镇,镇党2004年7月被河南省委命名为“五个好”乡镇党委。2005年7月被评为许昌市“五好示范镇”,许昌市“小康杯”竞赛活动获“金杯”单位。镇02005年获许昌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收入

    2005年全镇共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2.6亿元,工商税收5102万元,财政收入2000多万元,农民人均收入4200元,各项经济指标位居许昌市前列。目前,全镇企业个数1600多家,其中规模型以上企业近200家,投资规模亿元以上企业2家,千万元以上企业26家,其主导产品是高档不锈钢型材及管、坯、锭,高档铝塑板及其它型材、铜线、无氧铜杆、金属炉料和稀有金属的经营;蜂产品有蜂胶、蜂蜡和口服液等。

    全镇已累计投资2.6亿元,建成了2.5平方公里的镇区,镇区道路三横四纵,总里程28千米,主街道全部实现绿化、亮化、硬化。目前,镇区建成居民休闲广场2处,绿地4处。基础设施完备,斑马线、红绿灯、停车线、路标、消防栓、垃圾池、果皮箱应有尽有。成立了30人的专业环卫队和洒水车。成立有8人组成的-,配备有消防车。镇区供排水系统化。邮政、电信、电力服务方便快捷。镇区现有宾馆3处、敬老院1处、初级中学2处、小学2处、幼儿园3处、体育活动场所10处、货运市场1处、建材市场1处。

    产业结构调整

    农业生产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以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推广优质农作物为重点,不断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重视畜牧业和林业建设,教育工作健康发展,计划生育工作连年获许昌市和长葛市先进单位称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医疗卫生等工作扎实开展,并走在全市前列。葛市东北部,郑、汴、许三市交界处,是闻名全国的有色金属之乡和蜂产品集散地,长江以北有色金属第一镇。全镇总面积64平方公里,辖35个行政村,6万口人。2004年6月被国家6部委命名为“全国重点镇”,镇党委2004年7月被河南省委命名为全省“五个好”乡镇党委。2005年6月被许昌市委命名为“五好示范镇”,2006年7月被河南省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06年12月荣获“全国商业名镇”称号。

    -乡镇发展

    有色金属和蜂产品购销加工

    大周镇

    大周是闻名全国的“有色金属之乡”和蜂产品集散地,非公有制经济异常活跃,有色金属和蜂产品购销加工已成为大周镇非农经济的两大支柱产业。

    在小城镇建设之初,确定了“小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工业市场建设”三位一体的小城镇建设方案。于1997年3月由郑州解放军测绘学院和河南省城乡规划研究院实地勘测设计,绘制了“大周镇1997—2010年建设总体规划”,并通过了评审论证。规划镇区总面积2.5平方公里,道路大框架三横四纵。规划充分体现了三大有色金属专业市场的优势,中原有色金属市场、中州铝材市场、华北不锈钢市场占地1.5平方公里。规划还注重经济与文化、生产与生活、环保绿化与休闲娱乐等相结合。自北向南依次为文化生活区、行政区和工业区;自西向东依次为工业区、行政区、商贸区和排水排污治理区。把小城镇与周边柳庄营、石桥路、新尚庄、梅庄等中心村同步进行规划,使小城镇建设与现代村庄建设相得益彰。

    亮绿工程

    在实施中,做到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与单体设计“三规”并行,大周镇小城镇镇区已发展到2平方公里,主街道全部得到了硬化,已完成绿化、美化、路灯化、供排水系统化。沿街各单位拆墙透绿,实现了长安路的“亮绿工程”。程控电话平均2户1部,有线电视入村率达到80%。日供水能力1000吨的自来水厂已投入使用,邮政大楼、电业大楼,35KV变电站建成投入使用,镇区现有宾馆3处,加油站4处,敬老院1处,卫生院2处,文化站1处,初级中学1处,小学4处,幼儿园1处,篮球场,排球场等体育活动场所10余处。货运市场1处,建材1处,三大专业金属市场及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针织批发零售市场、糖烟酒批发市场等各项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共同构成了大周镇特有的繁荣景象。

    -经济建设

    大周镇

    大周镇工业园区位于长葛市大周镇镇区,以有色金属收购、加工、销售为主业,园区内现有四大有色金属专业市场,中原有色金属市场、中州铝型材市场、河南省不锈钢市场、大周金属炉料市场。园区占地1.5平方公里,从业人员2万。外地常住客商4000余人,在外跑购销的业务员6000余名,现有企业、商户、各类经济实体2000余家,其中限额以上企业38家,投资在1000元万元以上的企业6家,500-1000万元的7家,100-500万元的企业47家。2002年实现工业产值17.4亿元,销售收入13.5亿元,上缴国家税金1000余万元,是江北最大的有色金属特色园区。

    交通便利

    大周镇园区北邻新郑国际机场,西邻京珠高速公路和京广铁路,区位优势显著,交通便利。园区辐射全国大部分省、市以及部分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庞大的购销网络,遍布全国各地,有的甚至涉足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基础设施完善

    园区内水、电、交通、通讯、有线电视、文化、教育等基础设施完善,建有35KV变电站一座,两条工业专用电路输送正常,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均在镇区安装通讯基站,通讯质量可靠,建有自来水厂一座,日供水能力5000吨,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建有出租车市场、汽车中转站各一处,出行便利。

    有色金属

    大周镇的有色金属行业在发展中逐渐分化出铜、铝、不锈钢、金属炉料四大行业,开成了中原有色金属市场、中州铝材市场、河南省不锈钢市场、金属炉料市场四大专业市场,主要生产经营铜、铝、不锈钢制品和金属炉料。已形成河南金汇特钢有限公司、河南万和不锈钢有限公司、永兴铜材有限公司、永兴光缆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中兴工贸公司、浩龙铝材厂、金科林不锈钢制品厂、汇祥铝材厂、中兴铝板厂、大周工业公司等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开发生产铝、铜、不锈钢制品和金属炉料等系列产品,年产铜材、铜线、铜杆2万吨,铝锭、铝线、铝型材5万,金属炉料2万吨,不锈钢锭、管坯、型材5万吨,其中不锈钢治炼、不锈钢型材加工均填补省内空白,年实现销售收入17.4亿,上缴国家税金1000余万元。“金汇”不锈钢、“万和”不锈钢型材、“金科林”不锈钢腰围调节扣、“汇祥”、“浩龙”铝型材、“永兴”铜材、漆包线、“长天”铝板等品片牌已初步叫响市场,具有一定知名度。2002年,四大专业市场吞吐各类有色金属40万吨,交易额突破40亿元,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享有崇高声誉,素有“大周铜价定中原”和“中原有色金属市场价格看大周”之称。

    -招商引资

    大周镇

    1、凡是到大周镇经济开发区落户的企业,所需行政审批手续,镇开发区管委会指派专人协助办理,保证最短时间办理完毕。 2、对于新上大型企业,由班子成员具体分包并任项目指挥长,从立项到生产一包到底,负全责。其他项目由镇机关中层干部和机关干部分包,一包到底。

    3、对开发区内现有的规模型以上的企业,实行派驻机关干部担任联络员制度,负责宣传和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现声和协调有关问题,提供信息和抵制“四乱”等工作。

    4、实行25天安静生产日制度,每月1-25日任何人不准擅自进入开发区开展活动。

    5、成立以派出所、-三中队为主要组成人员的经济110,接到举报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解决问题。

    6、对到大周拉货、送货的外地车辆坚决保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拦车辆。

    7、凡到大周镇经济开发区内投资规模在200万元以上,租用土地在20亩以上的新上企业,两年内,有镇0负担租地费用。

    8、凡是在大周镇经济开发区内兴办企业或公益事业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外商新建生产性企业需要征地的,镇0按基地价的10---15%进行补贴。

    9、凡是在大周镇经济开发区新建生产性企业,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的,征地面积100亩以上的,镇0赠送土地10亩。

    10、凡是在大周镇经济开发区内新建生产性企业,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以上,征地面积200亩以上的,镇0赠送土地30亩。

    11、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可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也可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它经营活动。

    12、凡是在大周镇经济开发区内落户(投资规模在500万以上)的新上企业,第一年退还企业所缴增值税的25%(即镇留成使用的全部)第二年退还企业所缴增值税的12.5%(即镇留成使用的一半)。

    13、对于外商(含港、澳、台)投资生产性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除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免二减三政策外,从第六年起,连续4年再由镇财政退企业上缴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

    14、凡是在大周镇经济开发区内投资兴办的生产性企业,经营期在5年以上的,连续5年由镇财政返还企业上缴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

    15、凡新办的生产型企业,3年内免交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